龙泉市人民政府
龙政发〔2017〕11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引导和激励全市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增强质量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根据《龙泉市政府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龙政发〔2011〕78号)规定,经严格评审,并经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决定授予浙江新劲空调设备有限公司、浙江恒祥玩具有限公司、浙江郑氏刀剑有限公司3 家企业“2017 年度龙泉市政府质量奖”。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进一步发挥标杠示范作用,引领全市各行业管理水平全面提升。全市广大企业要认真学习借鉴获奖企业的先进经验,不断强化质量管理,不懈追求卓越绩效,进一步提高产品、服务和经营质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促进全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龙泉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 市检察院。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