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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2656097-02-2017-0061 生成时间:2017-12-16 发布机构: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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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龙政办发〔2017〕10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坚决维护全市冬春季节火灾形势稳定,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特制定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7年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维护全市消防形势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全面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全面提高灭火救援实战水平、全面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全面提高消防基层基础建设水平,全面开展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工作,成立我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勇军

  副组长:桂滨、徐起金、吴军

  成 员: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大队,由吴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为林君、上官翔飞、康凌峰、刘小伟、李龙军、季凯、刘国华。

  三、阶段划分

  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自2017年11月25日至2018年全国“两会”结束,分3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7年11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广泛宣传发动,逐级动员到位。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前)。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按照确定的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力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市消防大队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三)总结考评阶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对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提升防火、灭火能力的长效机制。

  四、主要工作任务和内容

  (一)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年底前,摸清全市消防控制室及其从业人员底数,完成排查建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单位主体责任得到全面压实,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完好率达到85%、消防控制室持证上岗率达到95%。二是开展基础排查。对辖区内所有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进行排摸,分类建立花名册,花名册应包含微型消防站、消防设施、责任人、管理人、消控室值班人、维保单位、联络方式等信息。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要在前期排查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场所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人防技防物防措施。督促各单位在全国“两会”前开展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一次电气线路检测、一次消防演练、一次全员培训。

  (二)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年底前,全市10人以上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率要达到100%,明年全国“两会”前,全市3人以上10人以下出租房火灾隐患整治率要达到100%。二是明确整治重点。按照《浙江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省居住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消安委〔2015〕4号)文件要求,持续推进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重点整治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用于出租的居住(3人以上)房屋,以及为劳动密集型企业配套的员工集体宿舍。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各有关单位、部门要联合建立健全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管理工作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做好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推进电气火灾防范专项整治和老旧小区整治工作。针对电气火灾多发的实际,重点围绕社会单位、居民社区电气防火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一是明确工作目标。3月底前,完成电气线路改造(套管)20万米;90%的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公众聚集场所完成安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95%的农村家庭、100%老旧小区完成安装漏电保护装置。二是部门联合检查。电力、住建、工商、质监、安监、人社等部门联合开展电气安全联合检查及电工持证上岗检查,查处违章违规行为,广泛普及电气火灾防范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有效降低电气火灾风险和事故。三是整治老旧小区。加强老旧小区的基础建设,安装火灾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电气火灾监控装置等技防措施,并结合实际,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城中村、棚户区、老旧小区和传统村落改造工作内容,整治乱拉乱接电气线路问题,更换老化损坏的电气线路,鼓励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四是开展消防检查。重点检查单位、物业服务单位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是否按规定聘请持证电工上岗,是否定期组织对电器产品及其线路、管路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是否及时整改电气隐患问题。

  (四)深化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全国“两会”前,10人以上居住出租房要全部建成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车集中停放点。是实施综合治理。相关乡镇(街道)、职能部门要联合推动居民小区、自建房和出租房聚集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和智能充电装置,并配备消防设施,落实专人巡查看护。

  (五)深化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年底前,要针对存在隐患的高层建筑,逐个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逐个落实整改方案、责任和资金,明确整改期限,做到“除患必尽”。全国两会前,解决消防设施瘫痪、消控室无人值班等问题。二是推进“楼长”制度。要深入推进高层公共建筑消防安全专职经理人和高层住宅“楼长”制度,消防部门负责对消防专职经理人、楼长开展全员培训,督促其落实日常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每幢建筑有人管、会管理。

  (六)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基础排摸。一是明确工作目标。年底前,摸清全市易燃易爆场所底数,完成排查建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强化评估工作。要开展易燃易爆场所危害评估工作,修订易燃易爆事故应急处置总体预案,明确工作职责、值班备勤、等级响应、紧急联络等内容。安监、消防部门要督促指导易燃易爆危险品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和工艺处置技术小组,依法督促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七)加速公共消防设施及基础建设。各有关职能单位要强化市政消火栓建设维护,落实维护保养、排查测试,确保完好率达到98%以上。各乡镇(街道)、各相关行业部门要督促建强专职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符合建队条件的乡镇建成政府专职消防队、50%以上队员持证上岗,行业主管部门和大型企业建成企业专职消防队,配备足额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消防文员。

  (八)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明年3月底前,80%的街道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二是制定工作标准。制定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标准,在已经纳入综治部门基础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完善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系统。三是健全工作组织。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消防条例》,指导推动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四是加强信息采集。利用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充分借助现有基层工作平台或移动终端,逐步推广安装网格消防管理手机APP应用软件,加强网格消防信息采集、情况反馈、问题督办。

  (九)全面营造消防安全宣传浓厚氛围。一是加强消防常识宣传。利用户外视频、广告牌、楼宇电视等社会媒介,大力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用好移动互联网消防服务平台,提高目标人群关注度和社会影响力;印制、张贴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标准挂图,最大限度扩大消防宣传的覆盖面。二是抓好重要节点宣传。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策划组织消防宣传进活动场所,进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区等有针对性的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挥消防宣传大使、网格员等宣传骨干作用,大力普及火灾预防及逃生自救知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冬春季节气候寒冷、风干物燥,用火、用电、用油、用气明显增加。岁末年初节庆活动频繁,人流、物流密集,加之燃放烟花爆竹,火灾危险性剧增,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群死群伤恶性火灾。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务必引起高度重视,认真吸取以往火灾事故教训,将冬春火灾防控作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逐一明确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加强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确保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分管领导要认真组织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定期带队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市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加强统筹协调和调度指挥,组织开展行业、系统消防安全大检查。公安、消防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执法监管。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做好消防安全相关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发动综治办、安监站、消防工作站、村(居)委会等基层力量,进一步强化群防群治。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级领导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市综治办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工作内容,定期组织督查。对火灾多发、高发的乡镇(街道)和主管部门,要派出工作组帮扶指导,限期解决问题。对工作不到位、不落实的,要及时约谈、问责。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必须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倒查,依法依纪追责,进行警示教育。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汇总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做到亮点工作专题报送、月度进展定期报送、重要情况随时报送。各单位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部署发动情况于11月30日前报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季凯;联系电话:18867802520),12月起,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情况,2018年全国“两会”闭幕后5日,上报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总结、经验做法。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

  龙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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